4月15日,生物安全法正式實施,我國防范生物安全風險從此有了法律支撐。
生物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,指國家能夠有效應對生物因子及相關因素的威脅,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和生態環境處于沒有危險的狀態。隨著生物技術迅猛發展,誤用、謬用生物技術以及生物恐怖的風險日益加大,全球生物安全風險正加速上升。各國普遍開始將生物武器和生物恐怖視為國家安全的新威脅。筑牢我國國家生物安全防線,提高生物安全治理能力刻不容緩。
當前,生物安全作為一個相對新興的領域,有明顯的不穩定性、不確定性和不可預測性,防控難度大。生物安全法的橫空出世,界定了生物安全的法律規制范圍,建立健全了生物安全風險防控的領導體制,明確了生物安全風險防控基本原則和制度。今后,以生物安全法為核心,由生物安全相關各領域法律、行政法規、部門規章、技術標準體系等組成的層次分明的生物安全防控體系,將是我國維護生物安全的基本法律遵循。
生物技術發展催生生物安全法,生物安全法亦促進生物技術健康有序發展。過去,由于缺乏相關法律法規,生物技術領域一些涉及科研倫理、邊界的事件屢被推到輿論的風口浪尖,造成社會不良影響。現針對生物技術研發與應用安全、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、人類遺傳資源與生物資源安全等“風險重災區”,厘清一些邊界問題,明晰一些倫理爭議,有助于科技創新活動的規范開展,有益于科技向善。
生物安全涉及范圍廣,相關部門多,各項規定的落實還需要各部門的配合和主動作為。目前,科技部已著手制定相關配套文件以保障生物安全法落到實處,見到實效;同時,圍繞生物安全法部署的科技創新主要任務,將開展相關科研攻關,系統提升我國生物安全科技支撐能力。
生物安全關乎人民生命健康、民生福祉,關乎國家長治久安,特別是關乎中華民族的永續發展,是黨和國家的核心利益。隨著生物安全法的頒布和實施,中國生物安全進入依法治理的新階段。多部門也面臨新任務,為全面有效實施好生物安全法齊心協力,為國家生物安全保駕護航。



